专访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郑皓皓:从2025年开始,你将能天天看到噪声监测数据!
【谷腾环保网讯】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噪声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在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上,关于噪声污染的投诉举报量一直占据前两位。在生态环境部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将全面升级噪声监测网络。信息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要像PM2.5监测点一样,让人民群众能天天看到噪声自动监测数据。那么,当前我国的声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如何?该如何提高噪声监测水平?针对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物理室主任郑皓皓。
郑皓皓,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物理环境监测室主任,正高级工程师。
近年来,我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总体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2019年—2021年达标率明显上升,全国昼间达标率从92.4%上升到95.4%,夜间达标率从74.4%上升到82.9%。
中国环境报:与水环境监测、大气环境监测相比,声环境监测具有哪些特点?当前,我国的声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郑皓皓:噪声是由物体振动产生的,在本质上是一种能量污染,不是由某种污染物造成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的本质是某种或多种物质的浓度或总量超出了特定限值而对生态系统和人体产生危害。因此,声环境监测的是一种能量,只监测声压级一种指标,而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监测的是具体污染物,监测指标有很多种。从传输距离看,噪声一般传播距离短,而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可以随着水流、大气环流远距离传输,因此声环境监测代表的空间范围相对较小,水环境与大气环境监测代表的空间范围更大。
每年生态环境部都会印发生态环境监测方案,部署全国生态环境工作。在声环境监测方面,要求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要求,开展功能区声环境、区域声环境和道路交通声环境的监测。
其中,功能区声环境监测是针对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开展的监测,根据城市规模大小布设7—20个以上点位,每季度监测1次,每个点位连续监测24小时,监测结果反映城市各类功能区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达标情况及声环境质量随时间的变化状况。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共划分为五种类型,每一类功能区的声环境达标要求不同。
区域声环境监测是以平均监测结果反映城市声环境总体水平。具体来说,通过网格化布点的方式开展普查监测,每个城市布设100个以上点位,每年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五年开展1次夜间监测,每次每个点位监测10分钟。
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是在反映城市各类道路交通噪声排放特征的点位开展监测,反映城市交通声源的噪声强度。根据城市规模大小布设20—100个以上点位,每年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五年开展1次夜间监测,每次每个点位监测20分钟,以平均监测结果反映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
中国环境报:我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近年来有怎样的变化?背后原因是什么?
郑皓皓:近年来,我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总体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2016年至2019年是相对稳定期,全国昼间达标率在92.0%—92.6%之间波动,夜间达标率在73.5%—74.4%之间波动。2019年—2021年达标率明显上升,全国昼间达标率从92.4%上升到95.4%,夜间达标率从74.4%上升到82.9%。
功能区点声环境达标率与监测点位数量、噪声管控措施、社会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公众噪声意识等因素密切相关。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城市建成区不断扩大,新的监测点位也逐步向这些区域延伸。与老城区相比,新的建成区在规划设计阶段更加重视噪声防护,建成后有着更大间距的建筑布局,一般还有面积更大、空间更优化的园林绿化。因此,同样类型的监测点位,在新建成区设置的点位达标率一般要高于老城区点位。2022年全国点位总数比2019年增加了798个,增幅达28%,而2019年与2016年相比点位仅增加117个,增幅为4.3%,达标率提高与点位数量增加呈现出明显的相关性。
预计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从省会城市扩展至地级城市,实现全国地级及以上的城市建成3800多个自动监测站点。
中国环境报:与实际工作需要相比,当前声环境监测工作还有哪些不足?
郑皓皓:在监测能力方面,当前声环境监测以手工为主,自动化程度较低。以功能区自动监测为例,202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3618个点位中,绝大多数采用手工监测,只有308个站点向国家报送自动监测数据,仅占总数的8.5%。
在监测点位方面,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根据城市功能区类型设置,需要随着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或功能区类型的变化进行调整。目前,一些城市还存在监测点位属性与功能区类型不匹配、点位数量比例与功能区面积比例不一致等现象。比如,居民区设置的点位较少,2类功能区的点位较多等。一些地方的监测点位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比如监测点位选在紧邻的建筑物中间而不是相对开阔区域等,导致点位监测数据不能准确反映该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情况。
在监测质量管理方面,一些地方缺乏常态化的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机制,数据审核责任未落到实处,数据质量得不到保证。
在监测人员队伍方面,受以往噪声监测工作量及工作特点等因素影响,目前多数省级和地市级监测站没有设置专门的噪声监测部门,从事噪声监测和分析评价的技术人员多为兼职。在“十四五”一系列新的噪声监测任务面前,需要进一步加强噪声监测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以满足工作的要求。
中国环境报:要全面升级噪声监测网络,需要在哪些方面着力?该如何提高噪声监测水平?
郑皓皓:“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全面推动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点的建设,预计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从省会城市扩展至地级城市,实现全国地级及以上的城市建成3800多个自动监测站点。
全面升级噪声监测网络,需要在监测点位布设、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监测数据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健全标准规范等方面着力。由于噪声监测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同一类型监测在不同城市负责的部门可能有所不同,因此难点是做好各类型噪声监测的统筹推进,同步落实《“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部署的监测工作任务。
提高噪声监测水平,需要持续推进噪声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监测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同时,通过培训、技术考核等方式提高噪声监测机构和人员的监测能力。加强监测质量管理,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督促监测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此外,还要加强噪声监测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研发,推进噪声源定位与识别等技术手段应用,提高监测智能化水平。
从2025年开始,地级及以上城市将按小时发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届时,普通公众将能够像看PM2.5数据那样看到这些监测数据。
中国环境报:通过升级监测网络,我们能够获得哪些数据?公众能够看懂这些监测值吗?这些数据能发挥什么作用?
郑皓皓:从现有的声环境监测网络中,我们可以获得每季度的功能区声环境监测数据、每年的区域声环境监测数据和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数据。通过落实《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相关工作任务,各领域的噪声监测工作将不断向前推进,噪声监测网络将迎来一个持续升级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获得的数据种类会不断增加,数据时空分辨率会越来越高。从2025年开始,地级及以上城市将按小时发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届时,普通公众将能够像看PM2.5数据那样看到这些监测数据。
尽管发布的是具体数值,但这些数值会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限值来判断是达标还是超标,以不同的颜色(如达标是绿色,超标是红色)在地图上表示。这样一来,公众就可以看懂这些数据的含义。
功能区点位的数据可以反映所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的平均状况和污染特征。对公众来说,在这个点位附近的人可以了解自己身边的噪声情况,看到噪声数据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密切关系。在同一个功能区工作生活的人可以通过点位了解所在功能区噪声的平均水平,在对噪声数据的不断了解和关注中,使公众在潜移默化中重视噪声与自身生活方式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噪声的社会共治。对管理部门来说,通过这些数据可以准确掌握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的达标和超标情况,分析噪声的时间变化规律,识别问题相对突出的点位、区域和时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来改善声环境质量。
相信今后随着网络进一步升级,噪声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将汇聚各类声环境质量手工、自动监测数据以及重点噪声源排放数据,公众和管理部门将会获得越来越丰富的噪声监测数据与信息。
中国环境报:据报道,有的地方推出了噪声地图,普通公众能够从中获得哪些信息?噪声地图未来会被推广吗?
郑皓皓:噪声地图是源自国外的一种噪声污染表征技术,是以城市交通线路及两侧区域为主,结合城市交通流量数据,利用噪声预测模型绘制出的反映道路交通及临近区域噪声强度的地图。这种技术对表征城市道路相对狭窄、但路网密度更高、交通噪声更为突出的国外发达城市的噪声污染状况有较好的效果。但在我国使用时,需要根据我国城市布局和噪声污染特点加以优化,如引入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各类噪声排放源实时监测数据和噪声投诉热点信息等,可用于识别城市噪声热点问题和区域、支撑噪声精细化管控。对普通公众来说,可以通过噪声地图更及时准确地了解身边的噪声状况,如在房屋购置、选取住宿酒店时可以获取直接的参考信息。
《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提出,鼓励支持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利用功能区自动监测数据,结合区域、道路交通以及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公共场所等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和噪声源排放监测数据,应用空间信息化技术,绘制并发布城市噪声地图,加强对城市不同时段、不同区域噪声污染特征、变化规律和溯源分析,有效支撑对噪声污染的分时段、分区域精准化管控。因此,未来噪声地图技术将会获得越来越多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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