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山东省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
【谷腾环保网讯】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对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范围和任务进行了明确,为沿黄省(区)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省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山东是全国工业大省,是唯一41个工业大类齐全的省份。一直以来,山东高度重视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2017年年底前,全省177家工业集聚区均按规定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近年来,山东省工业园区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园区数量不断增加,化工园区数量位居全国首位,工业园区总数排名全国前列。据初步统计,全省共有218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累计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311处,但部分工业园区污水管网不完善、错接混接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出水浓度异常、未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相关要求等情况依然存在,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压力较大,水污染整治工作势在必行。
为推动提升全省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推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在国家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实化了相关工作措施,明确了整治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市生态环境局和园区管理机构瞄准重点、难点问题,深化问题排查。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范围。《工作方案》对工业园区范围进行了细化,将全省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等纳入整治范围,明确了分阶段任务目标,即2024年年底前,化工园区和国家级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运行,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2025年年底前,除上述园区外的其他各类园区基本实现上述目标。
二是深化问题排查。要抓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这一关键节点,紧盯建设运行情况,对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的,应开展评估,化工园区应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确保工业废水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要摸清园区内排水企业和排水设施建设情况,掌握清单底数,完善“一园一档”;要排查园区规范管理情况,严厉打击涉水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等情况;要严格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杜绝污染雨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
三是严格验收销号。《工作方案》要求,各市生态环境局应组织存在问题的工业园区制定整治方案,实行“一园一策”,明确整治任务和时限要求,并及时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工业园区开展验收工作,建立验收
台账,提交销号申请,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和专家统筹开展销号核查工作。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工业园区,应督促其明确分阶段整治任务。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更新问题清单和整治工作进展。
四是强化督导帮扶及问责。《工作方案》明确,省生态环境厅将通过省级抽查、驻点精准帮扶等方式,对发现园区自查不实不细、整治工作弄虚作假等问题,视情进行通报、督办、约谈,并将有关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五是发挥典型示范。《工作方案》要求,各市要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化工、电镀、造纸、印染、食品等主要涉水行业所在园区为重点,加强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注意总结梳理并及时报送先进工业园区管理典型。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对行之有效的工业园区管理模式加强宣传推广。
六是做好统筹衔接。《工作方案》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与园区规划环评、入河排污口、周边河湖水质等工作的衔接,避免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单打独斗”,纵深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作者系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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