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被抽查的30家环境监测机构都存在问题 环境监测造假缘何屡禁难止
【谷腾环保网讯】综合来看,原因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守法意识不强、作为新兴市场的规范性不够、法律供给不足、过去针对第三方的执法力度不强、刑事打击力度有待加强等多个方面。
3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被监督抽查时都存在问题。2023年12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披露的这条消息,引人关注。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湖南省3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有18家,其中6家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12家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另有1家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其他机构则存在一般性违规问题。
湖南省此次对3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令人担忧。事实上,除了湖南之外,其他一些省市近期也先后披露了一些环境监测机构造假现象。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数据造假现象为何屡禁不绝?
30家监测机构都存在问题
2023年9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环境监测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展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为确保监督公正有效,此次监督抽查随机选择检查对象,检查专家为省内省外组合,检查认定结果为查定分离。两部门组建3个联合检查组,从长沙、株洲、湘潭、邵阳、衡阳、永州、岳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地共抽取30家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通过现场核查、文件审查、人员访谈等方式,重点检查这些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保持资质认定的条件、工作流程是否规范合法、检验检测报告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是否超范围开展检测、是否存在篡改检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等。
从检查结果来看,监督抽查的3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涉嫌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18家,其中6家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12家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机构1家;其他为存在一般性违规问题的机构。
其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有两个:一是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主要情形有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篡改数据结果或关键监测环节无法溯源等;二是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主要情形有未按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现场监测(含采样)环节操作错误、样品混淆,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设备,有时限性要求的监测因子超时限检测等。
此外,还有的监测机构能力不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大多数资质认证项目不具备检验检测能力,也未开展相关任务的监测活动。
此次通报中,还有些监测机构存在一般性违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二是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三是未严格按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进行检验检测;四是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五是使用过期的标准方法;六是未按规定在检验检测报告上标注资质认定标志。
据悉,上述被抽查的监测机构,还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未按要求办理法定代理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标准和地址等事项变更;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危险化学品台账记录不完整、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有效运行;三是内部质量控制措施不完善,未按规定参加能力验证活动,样品的标识、交接、保存、留样和处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四是管理体系运行不完备,质量体系文件未及时按最新要求进行改版或修订,程序文件不规范、不完整,未覆盖全部检测场所;五是仪器设备、设施、标准物质、场所环境不能满足检验范、记录检测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标识、检定校准、期间核查、维护保养等管理不规不全;六是报告和原始记录不规范,信息记录不完整或缺失,数据前后不一致或计算错误;七是未按要求保存报告、原始记录和电子数据。
《法治周末》记者查询发现,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监测机构名单中,排在第一名的是湖南汨江检测有限公司。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岳阳市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营范围包括质检技术服务、环境与生态监测。
对于此次该公司到底在哪些项目中存在环保监测造假行为,目前湖南官方尚未对外进行详细披露。
多地曝光环保监测造假案例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除了湖南之外,其他一些省市近期也对环保监测造假的公司名单进行了公开曝光。
2023年9月,重庆市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派出多个专家组对全市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进行抽查,查处了一批弄虚作假案件,其中典型的案例就有8起。
在这些案件中,重庆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比较典型。据悉,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会同南岸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重庆市某乳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重庆市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乳品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原始记录时间与门岗登记时间不一致。
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在查阅检测报告的过程中,发现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中同一名采样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内出现在不同地点,分别开展水和大气采样监测。通过现场计时测试,确定该检测报告可能存在监测弄虚作假情况,随即深入调查。
根据检测报告中的疑点,执法人员立即调取被检测单位门岗通行记录等资料,并对企业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固定相关证据。在检测公司集体串供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对涉案采样人员逐一进行调查询问,通过10个小时对10余人的调查,识破串供谎言,找准关键人员,突破心理防线,最终锁定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事实。
经对采样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发现,监测当日,现场采样人员通过调整采样仪器时间伪造了采样原始记录,且虚构采样人员人数,实际采样时间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该公司伪造监测时间、监测数据、监测签名,构成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法律责任存在断层现象
环保数据是生态环保工作的“生命线”,但从多年来各地披露的案件来看,环保数据造假的现象依旧屡禁不绝。
为了提高法律对环保数据造假的打击力度,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施行,其中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环评、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故意造假,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环评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开始施行。记者注意到,此规定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在两年内造假3次,就要判刑,最高判刑10年。此立案标准还规定,对尽管不是故意造假,但是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也要判刑。
同时,去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将整治第三方造假当成了当前生态环保领域的重头戏之一。针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打假风暴,自去年年初便显示出了强大的震慑力。
在法律和相关部门的高压整治下,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造假行为缘何有禁难止?
有评论认为,违法成本低而侥幸获利数额可能较大,是很多违法机构在环保数据造假问题上铤而走险的主要原因。
据媒体披露,在江苏南京联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中,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罚款13.5万元,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研究员曹晓凡认为,第三方造假屡禁不止的原因非常复杂。
“一方面,此前一段时间监管不严,整个市场的发展缺乏规范性;另一方面,法律供给不足,导致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处罚时的法律依据不足,特别是在环境监测领域缺少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依据。此外,法律责任存在断层现象,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之间缺乏递进和有机联系。因此,综合来看,原因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守法意识不强、作为新兴市场的规范性不够、法律供给不足、过去针对第三方的执法力度不强、刑事打击力度有待加强等多个方面。”曹晓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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