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挖盗采泥炭、黑土并销售 公安部公布8起破坏黑土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谷腾环保网讯】以生态农业项目建设施工为由,盗挖泥炭9400余立方米并销售;采用铲车、钩机挖掘的方式非法采挖黑土资源,销售至辽宁沈阳、吉林通化等地牟利,造成29.92亩农用地严重毁坏。公安部近日公布8起破坏黑土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其中7起盗挖的黑土有机质含量达到30%以上,属于受矿产资源法保护的泥炭资源。
据介绍,这8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吉林桦甸刘某武等人非法采矿案,吉林永吉胡某生等人非法采矿案,吉林安图王某等人非法采矿案,吉林敦化宋某孝等人非法采矿案,黑龙江五常胥某江等人非法采矿案,黑龙江黑河寇某鹏等人非法采矿案,辽宁铁岭刘某玉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内蒙古赤峰于某等人非法采矿案。
据了解,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黑土地及其周边生态环境保护,主动摸排线索,强化破案攻坚,重拳打击私挖盗采泥炭、黑土等突出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盗挖泥炭、黑土资源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推进专项打击纵深开展。在此基础上,公安部部署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公安机关去年11月以来,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破坏黑土资源犯罪区域会战,形成了上下协同、聚焦发力的强劲态势。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心系“国之大者”,持之以恒毫不松懈抓紧抓好打击破坏黑土资源犯罪工作,强化犯罪打击,坚决遏制私挖盗采泥炭、黑土等犯罪活动,为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贡献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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