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立案查处督促企业搬迁整改
【谷腾环保网讯】 随着浙江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第八环保所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宁波市某五金机械厂业主郑某手中,一起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查处正式告一段落,企业主也为其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2023年12月下旬,位于余姚市大隐镇云旱村的宁波市某五金机械厂员工在工作结束后,擅自将车间内使用的沾有乳化液的拖把及抹布带至厂区南侧云旱溪支流进行清洗,导致部分溪水发白,引起围观群众强烈不满并引发较多信访投诉。
次日一早,余姚分局第八环保所会同大隐镇发展服务办立即赶赴现场,通过群众提供的影音资料及口述,执法人员立即锁定宁波市某五金机械厂并对其厂区及各角落进行仔细排查,发现其车间内建有振动抛光清洗设施,虽现场未生产,但生产设施区域周边地面较为潮湿,有明显生产过的痕迹,且厂区北侧沟渠处有疑似废水倾倒过的痕迹。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固定现场证据,随后约谈业主进行立案查处。执法人员在责令业主拆除相关违法生产设施并清理现场的同时,依法作出罚款决定。
此外,余姚分局第八环保所立足群众切身利益,将周边群众口述时较为关心的企业噪声扰民问题牢记在心,一并告知企业主于7日内调整生产车间布设,将产生明显噪声的机床进行搬迁,使生产活动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在督促企业整改的同时,执法人员妥善引导企业将生产设施向配套设施齐全的工业区搬迁,从而根治“群众糟心,企业烦心”的问题。
为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整改措施能够真正得到落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余姚分局第八环保所履行在信访调处现场的承诺,在案件调查取证完成后的一周内,对企业违法生产设施拆除以及生产设施调整区域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将处置结果和整改情况向投诉人做出反馈。同时,引导部分群众对企业整改后的现场进行勘查,让群众能够放下“压在心上的石头”。
据了解,接下来,余姚分局第八环保所将继续深化与属地乡镇调处信访的合作,加大对水源保护区内五金加工企业涉水工艺查处力度。同时,属地乡镇也将积极提供合法生产区域,鼓励企业逐步搬迁入园,逐步规范水源保护区源头管控,督促企业积极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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