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5个月!五部门印发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谷腾环保网讯】检验检测是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五部门联合印发《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加快解决当前检验检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优化改善,全面提升检验检测供给水平和服务成效。
《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聚焦食品、特种设备、交通、建筑、环境等“舌尖上”“车轮上”“屋檐下”的检验检测弄虚作假、违规经营、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对故意出具不实、虚假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重惩处;该撤销、吊销相关资质的,坚决依法依规撤销、吊销;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动方案》部署了严惩弄虚作假,深化重点领域违法违规整治;促进公平竞争,破除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聚焦“急难愁盼”,办好利企惠民实事等多项工作。
其中,针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据《标准化法》《环境保护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联合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严厉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弄虚作假,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并实施停止采信监测数据结果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发现现场监测设备质量不合格、预置接口以便篡改数据等情况,要对相关监测设备生产厂家进行延伸检查,或将有关案件线索及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机动车登记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规定,联合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及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加强实时视频监控巡查和异常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及时预警违规行为,严格倒查问责,依法严厉打击替检代检、未经检测出报告、减少检验项目或降低检验标准、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不符合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机动车检验机构使用作弊软硬件、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由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并停止采信数据结果,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取消或撤销资质。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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