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印发《指南》,明确重型货车执法要点
【谷腾环保网讯】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重型货车合规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明确重型货车路检路查、重点用车单位入户检查的操作规范,要求基层执法人员严肃查处尾气超标、篡改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等违法行为,确保重型货车合规达标排放。
移动源是重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之一。其中,重型货车的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排放占比较高。《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4年)》显示,2023年,全国重型货车的NOx排放量达350万吨,占全国货车同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的90%以上;PM排放量占比也超过半数(54.1%)。
针对重型货车污染治理的重点,《指南》明确尾气排放超标、改装或破坏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破坏车载排放诊断系统、使用作弊器等违法行为和相关依据,提出污染控制装置查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检查以及尾气测试的三大执法要点。
一是污染控制装置完整性:包括柴油车催化氧化器(DOC)、颗粒捕集器(DPF)是否被拆除、打孔或设置旁路,尿素系统是否异常,燃气车三元催化器(TWC)是否遭破坏等。
二是OBD系统合规性:严查刷写OBD参数、重置电子控制单元(ECU)、安装作弊器等行为,确保车辆故障信息实时上传。
三是尾气排放测试:采用自由加速法、加载减速法等国家标准,快速筛查烟度超标车辆。对涉嫌车辆超标排放,依法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
为强化重型货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指导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规范化开展检查,《指南》规定,检查人员应根据重型货车的污染物排放特点,明晰各类检查要点。
在外检时,根据车辆燃料类型,细化车辆污染控制装置检查内容。针对重型柴油车,重点检查温度传感器状态、尿素系统、OBD、尾气管等装置情况;针对重型燃气车,重点检查三元催化器载体状态、天然气罐、尾气管等装置情况。
在使用OBD诊断仪时,可初步判断车辆是否存在OBD刷写行为。以国六车辆为例,若执法人员发现其OBD系统中的软件标定识别(CALID)和标定验证码(CVN)信息与车企备案信息不符,即可判定存在涉嫌破坏机动车车载诊断系统行为,司机可将面临5000元罚款。
《指南》还提出,将重点用车单位(用车大户)列为重点执法监管对象,对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开展入户检查,即年度日均载货车辆进出20辆次及以上,或日运输量150吨以上的单位。
《指南》作为加强重型货车合规达标排放的指导性文件,对重型柴油车和燃气车现场检查工作程序、检查要点提出规范性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监管能力水平。同时,重型货车司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车辆尾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将全面加强重型货车污染排放执法监管,组织各地常态化开展现场监督、执法检查等活动,严厉打击重型货车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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