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 19个县(市)立即开征
更新时间:2008-09-02 08:46
来源:新快报
作者: 邢冉冉
阅读:1112
目前全省还有19个县(市)城区未开征污水处理费,大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偏低……从省政府在中山市召开的全省污水处理收费改革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广东年内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覆盖面要达100%。
副省长佟星在会上指出,早在1999年省政府就决定开征污水处理费,但目前广东水污问题仍较突出,仍有19个县(市)城区未开征污水处理费,大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偏低,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运行效率。因此广东将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收费改革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会议要求,目前仍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19个县(市)必须马上开征,确保年内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覆盖面达100%。各地要严格执行省政府的决定,按规定污水处理费标准没有达到每吨0.50元或0.80元的地方,今年底前必须达标;收费标准已经达到0.50元的地方,要尽快调高到每吨0.80元;收费标准已经达到0.80元的有条件的地方,应进一步上调,争取达到合理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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