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0月底前燃煤电厂全部实现脱硫 否则停产
更新时间:2009-10-27 17:13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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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环保厅获悉,按照省政府要求,全省所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否则一律停产。
近年来,河北省火电装机容量大幅增加,火力发电量逐年增高。虽然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2008年发电量降到1566亿千瓦时,但今年随着经济的复苏,用电量提高,二氧化硫排放量随之增加。
按照相关规定,电力企业所有脱硫设施必须安装完成分布式控制系统(简称脱硫DCS系统),实时监控脱硫系统的运行情况。DCS系统要确保能随机调阅运行参数及趋势曲线,相关数据至少保存一年以上。机组及脱硫设施启停须提前向省市环保部门备案。因不可预测原因无法提前报告的,须于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补报。
省环保厅加强燃煤机组脱硫设施的监督检查。逐个对脱硫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核查,逐个验证脱硫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无故停运脱硫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故意开启烟气旁路通道,拒报谎报脱硫设施运行情况,运行台账混乱,故意修改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参数或人为设定上限的,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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