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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垃圾“存放”不得超24小时

更新时间:2009-07-25 09:02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阅读:1553 网友评论0

新产生垃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7月24日,南京市市容局在百日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提出这一要求,要求环卫部门努力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市民若发现小区或垃圾中转站积存垃圾处理未达到这个标准,可以拨打电话86642666、84411111进行投诉。市容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将第一时间派人前去处理。但对于有物管的小区,市民可找物管处理。

据了解,南京市夏季日产垃圾约4000吨,比冬季多出三成。玄武区环卫所所长范萍萍介绍说,冬天一个环卫工每天要拉5桶垃圾,每桶垃圾约300斤;而在夏天像这样的垃圾桶,环卫工平均每天要处理8-10桶。“夏天西瓜皮、饮料盒多,如果垃圾堆放时间过长,就容易腐烂变质”,因此垃圾存放时间不超过24小时就成为环卫工的目标。在任务重、人手紧张的情况下,环卫部门提高了清理垃圾的频次,很多环卫工人自觉增加了工作量、少休息以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要求。

此外,南京城八区环卫所各保洁中队还配置了快速保洁车,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责任片区的垃圾15分钟内清除完毕。锁金保洁中队的王大姐负责太岗路、林西路一带的路面卫生,她每天早晨4点半起床用扫帚清扫一遍马路,7:00之后开始骑着保洁车“巡逻”,“有了保洁车后,垃圾清理得更快了,我们保证不让垃圾过夜。”据悉,本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将从7月20日开始,持续1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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