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启动全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活动
日前,天津市召开全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活动动员大会,标志着为期4个月的全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活动正式启动,该活动将通过对全市各区县地下水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总结先进经验,带动全市地下水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建立起规范有效的地下水管理机制,从而为天津地下水资源实现高效节约利用、有效控制地面沉降奠定坚实基础。
上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持续干旱导致天津地表水量大为减少,为保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需要,地下水开采量大幅提高,导致地面沉降趋势加剧。1983年引滦入津工程建成通水后,天津加大控沉工作力度,采取分区治理与水源转换全面推进,连续实施四期控沉计划,通过"计划开采、以河代井、人工回灌"等多种手段,压缩地下水开采量,年减少地下水开采量1.1亿立方米。1994年,天津开始实行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进入21世纪,天津启动地下水保护行动,实行控制地面沉降"一票否决"制;天津市政府批准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实行分地区、分阶段、分步骤压采、限采和禁止开采地下水资源。经过多年努力,全市地下水水位有所回升,地面沉降速率明显减缓,重点防治区地面沉降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为贯彻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全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有效遏制地面沉降,天津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此次全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2008年8月至12月,分为自查、重点检查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活动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区县,检查内容包括地下水取水许可程序和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执行、地下水资源费征收、计划用水管理、年度总量控制指标执行、地下水压采、地下水开采量统计、地下水开采计量设施和地下水管理机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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