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环保权限下放 温州环保局集中精力服务企业
更新时间:2009-01-06 10:27
来源:温州日报
作者: 肖新华
阅读:1541
记者昨日获悉,元旦起,温州市环保局已把对企业的监管、处罚审核、常规环境监测、轻污染项目的环保审批、建设项目审批等五大权限,逐一下放给各县(市、区)环保局,从而实现从琐碎的具体事务中脱身,以腾出精力强化服务以及对重大污染项目和基层环保机构的监管。
1月1日起,市环保局把其原有的200多家直管企业一一下放到企业所在的县(市、区)环保局管理,包括企业日常监管、排污费征收及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验审等工作都由当地环保局行使管理职权。原由市环保局行使的环保行政处罚审核权,也下放给鹿城、龙湾和瓯海三区,改变了过去三区环保行政处罚审核权集中市局的历史。与此同时,今年市环保局将协调鹿城、龙湾、瓯海三区政府,在当地成立独立的环境监测机构,市环境监测站按照抓重放轻、抓大放小、增强服务、提高效率的原则,将常规监测任务分解到三区监测站,最大限度地服务企业,提高行政效率。
近日,市环保局又出台《关于优化项目审批、提高服务能力的意见》,首次明确规定除必须由市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其他项目审批权原则上下放到县(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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