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实现“四个一体化”统筹城乡环保
更新时间:2009-07-24 18:18
来源:国家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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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城乡环保机构一体化。全区3个工业园区、26个乡镇街道均设置了环保工作机构,配置了专职的环保人员,全面负责其辖区的环境监管工作。
二是城乡环保设施一体化。由最初单纯的“三废”治理向环保设施统筹投入、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发展。
三是城乡环保队伍建设一体化。建立了区、乡镇(街道、园区)村三级环保结构人员一体化业务培训体系,加强环境法律法规运用、监测监察仪器设备应用、环境信息数据库建立等在岗培训。
四是城乡环境监管一体化。加大了基层监管能力建设软硬件设施的配置力度,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开展委托执法,责权下放,激发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环境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实现工业和农业污染防治齐抓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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