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
更新时间:2008-06-16 17:08
来源:环境保护部
作者:
阅读:2770
标准名: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
标准性质: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进一步推动中国的清洁生产,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并为钢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特制订本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可用于钢铁联合企业和电炉钢厂(短流程)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本标准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而制订,共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每3~5年修订一次。
根据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清洁生产指标原则上分为生产工艺装备与技术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指标、产品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六项。考虑到我国钢铁行业的发展特点,本标准对钢铁企业的清洁生产指标定为生产工艺装备与技术指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指标、产品指标环境管理要求5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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