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更新时间:2012-02-01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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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东北、华北、东南、中南、西南、西北六个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本册《东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所指的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大部。在该区域内,既有大兴安岭、长白山等山地,也有东北平原等平原地形;重点流域有辽河和松花江。大部地区气候以干旱、多风,冬季较长而寒冷为主要特征。该区域的农村村落规模通常较小,村落间的距离较远。由于地区差异,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目前大部分农村尚没有污水处理设施。该区域地理、气候与经济发展特征决定冬季低温是影响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效能的重要因素。
本册包括6章内容:东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特征与排放要求、排水系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工程实例。
指南作为农村污水处理的技术指导,是可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设计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和其他农村用户使用的农村污水治理指导性技术文件。
指南为首次发布,将根据农村人居环境管理要求及污水处理技术发展情况适时修订。在试行过程中如有完善和补充建议,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北方研究中心联系。指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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