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拒不改 鞋厂被按日罚钱
更新时间:2015-07-20 15:35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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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计罚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一大利剑”。近日,番禺区环保局开出首宗按日计罚环保罚单。一家制鞋厂因废气超标被累计处罚达15万元。
2015年3月31日,番禺区环保局根据3月13日的监测结果(某制鞋厂某车间有机废气处理后排放口总挥发性有机物超标2.15倍),责令某制鞋厂改正违法行为,并送达了决定书。环保部门告知,其按照新环保法规定,在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进行复查,复查不达标将按日计罚。
4月15日,离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过去15天,番禺区环保局对该厂进行复查,发现该厂排放的废气仍然超标。6月30日,按照规定,番禺区环保局依法对该厂发出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对该厂4月1日起至4月15日止,共计15天内拒不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每日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共计罚款15万元。
这不仅是番禺区环保局开出的首张按日计罚罚单,也是广州市首张此类罚单。近日,该公司15万元的按日计罚罚款已全部到账。5月5日,环保部门在对该公司进行第三次检查时,该公司产生有机废气的工序已停产,相关设备已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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