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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更新时间:2019-04-11 08:57 来源:生态环境部 作者: 阅读:28326 网友评论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有关要求,规范指导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重点源自动监控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我部组织起草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高雷利刘伟

电话/传真:(010)66556464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吕晓君

电话/传真:(010)84756813

电子邮箱:lvxj@acee.org.cn

附件:1.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2.《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4月1日

原文及附件: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1904/t20190410_699164.html

附件3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华环保联合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中国印刷与设备器材工业协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

三菱瓦斯化学工程塑料(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顶佳世纪印刷有限公司

天津顶正印刷包材有限公司

张家口通达纸塑彩印有限公司

天津航空机电有限公司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综合司、法规司、科财司、大气司、环评司、监测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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