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怠速法)(GB 14621-2002)
更新时间:2008-04-17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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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怠速法)
标准编号: GB 14621-2002
发布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标准性质: 强制性
实施日期: 2003-01-01
关键词: 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测量方法
摘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GB/T 5466-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 怠速法》的全部修订,对GB 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部分修订。本标准全部代替GB/T 5466-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 怠速法》,代替GB 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怠速法测量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部分。本标准增加了对轻便摩托车的测量要求及测量限值。本标准规定了怠速工况下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中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排放的容积浓度限值、测量仪器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装有火花点火式发动机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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