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07)
更新时间:2008-04-11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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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标准编号: GB 5085.7—2007
发布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标准性质:强制性
实施日期: 2007-10-01
关键词: 危险废物,鉴别程序,鉴别规则
摘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排入水体的废水的鉴别。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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