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的收集和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必须由指定的专人定时收集,收集人应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应按照相关的法规及办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的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场所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置;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2、收集容器分为五种颜色:
红色:感染性废物;
黑色:病理性废物;
蓝色:损伤性废物;
紫色:药物性废物;
黄色:化学性废物。
3、液体废物的收集必须分有机废液和无机废液。有机废液收集和存放在红色容器中;无机废液收集和存放在蓝色容器中。对于有机废液,必须存放在阴凉、远离火种的地方。
4、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5、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6、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7、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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