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 19217-2003)
更新时间:2008-07-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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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标准编号: GB 19217-2003
发布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性质: 强制性
实施日期: 2003-06-30
关键词: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技术要求
摘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和控制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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