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水化学法处理设计规范
更新时间:2009-01-18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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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总则
1.0.1 为使我国重金属污水用化学法处理的工程的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有效且经济地处理污水,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矿山、化工、机械等行业选用化学法处理重金属工业废水的工程设计。电镀过程产生的重金属污水也应符合《电镀废水治理设计规范》GBJI136的规定。
1.0.3 重金属污水处理应首先考虑回收其中的有价金属或综合利用,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渣,应使其无害化或妥善处理。
1.0.4 重金属污水处理应首先考虑回用。回用污水应处理到符合回用水的水质要求;处理后排水的污水水质,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规定和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
1.0.5 化学法处理重金属污水,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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