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
更新时间:2012-06-14 11:40
来源:环保部网站
作者:
阅读:328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指导和推动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开展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2010年我部印发了《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环发〔2010〕146号)。为加强和规范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已经部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容见附件: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如果需要了解更加详细的内容,请点击下载 201206141140495425.zip
下载该附件请登录,如果还不是本网会员,请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