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更新时间:2012-08-07 15:18
来源:环保部
作者:
阅读:843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轧钢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轧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轧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轧钢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详细内容请查看附件部分: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详细内容请查看附件部分: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如果需要了解更加详细的内容,请点击下载 201208071518242547.zip
下载该附件请登录,如果还不是本网会员,请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