汞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防 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涉汞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 治理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有关单位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参 照采用;本技术政策提出了汞矿采选与冶炼、用汞工艺、含汞产品生产、 汞的无意排放、含汞废物处置等各个环节污染防治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方 法。
(三)本技术政策所指涉汞工艺主要包括汞矿采选与冶炼、电石法 聚氯乙烯生产、含汞产品生产、燃煤、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生产、水泥 生产及含汞废物处理。
(四)涉汞行业应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技术引导和调控,鼓励采用 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 效率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涉汞行业污染防治应遵循清洁生产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坚持 优先控制、分步实施的原则,注重源头控制,加强精细化管理,采用先 进、成熟的污染防治技术,推进汞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加强汞污染风险 防范,减少汞污染物排放。
(六)涉汞行业污染防治目标:到2015 年,涉汞行业基本实现汞 污染物的全过程监控,含汞废气、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到2020 年,含 汞废物得到全面控制,资源利用、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指标达到国际先 进水平。
二、源头控制
(一)含汞物料的开采、运输、储存和备料等过程应采取密闭、防 雨、防渗或其他防漏散措施;应对含汞物料流向进行监控,鼓励含汞物 料优先进入配置汞回收装置的企业。
(二)鼓励涉汞行业使用低汞、无汞原燃辅料,减少含汞原燃辅料 的使用。
(三)用汞工艺和含汞产品生产过程应加强管理和控制,减少含汞 废物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
(四)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应采用低汞触媒,并配套控氧干馏法、 活性炭吸附法或其他高效汞回收法回收低汞触媒中的氯化汞。
(五)鼓励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和经济措施,加强废弃含汞产品及 含汞废料的收集、回收利用及安全处理处置。
三、汞矿采选与冶炼行业汞污染防治
(一)汞矿采选宜采用重选和浮选联合或单一浮选工艺;汞矿冶炼 宜优先采用湿法炼汞工艺,火法炼汞应选择负压密闭式焙烧工艺。汞的 冶炼和再生应充分考虑原燃辅料中伴生重金属、有价成分的资源回收, 控制各生产过程中汞等重金属元素的物料平衡,减少中间产品和各生产 工序中汞等污染物的排放。
(二)汞矿采选过程产生的含汞粉尘应采取袋式除尘及其他高效除 尘技术进行处理;冶炼过程产生的废气应优先采用协同控技术,对于达 不到脱汞要求的气体,应再采用酸洗脱汞等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三)汞矿采选与冶炼过程产生的含汞废水可采用硫化物沉淀法、 化学凝聚法、活性炭吸附法等方法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应优先循环 利用。
(四)汞矿采选和冶炼过程产生的废石应采取安全堆存、再利用等 措施;选矿渣应优先进行资源综合利用或矿坑回填;火法冶炼过程产生 的含汞固体废物及湿法冶炼过程中废水处理产生的含汞污泥等,应交具 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机构安全处置。
(五)鼓励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
1、鼓励新型湿法炼汞工艺的研究与开发;
2、鼓励开发和应用可提高汞矿尾矿利用率的新技术及矿山生态恢 复技术;
3、鼓励尾矿库复垦修复技术的研发。
四、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汞污染防治
(一)压缩精馏系统产生的含汞废气可采用活性炭吸附等高效汞回 收技术。
(二)鼓励高浓度含汞废水采用硫氢化钠净化法、电解法等处理技 术;鼓励低浓度含汞废水采用吸附法进行深度处理;鼓励氯离子浓度较高的含汞废水采用离子交换法进行处理。
(三)含汞废酸可采用盐酸深度脱析技术回收氯化氢,含汞废碱液 可采用硫氢化钠净化法进行处理,废汞触媒和废活性炭等含汞废物应送 有危险废物回收和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资源化回收或处置。
(四)鼓励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
1、加大无汞触媒的研发及示范,加快新型分子筛固汞触媒及配套 大型氯乙烯流化床反应器的研发;
2、鼓励研发气相汞高效回收技术;
3、鼓励研发沉淀法与过滤法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含汞废水技术。
五、含汞产品生产的汞污染防治
(一)含汞电光源生产过程中的含汞废气可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 催化吸附-高锰酸钾溶液吸收等技术进行处理;含汞废水可采用高效汞 回收技术进行处理。
(二)含汞电池生产过程中的含汞废气可采用活性碳吸附处理技术 净化后外排;含汞废水应采用电解法、沉淀法等化学处理技术,或微电 解-混凝沉淀综合技术进行处理。
(三)水银体温计和血压计生产过程中的含汞废气可采用活性炭吸 附处理技术净化后外排,含汞废水可采用沉淀+活性炭吸附处理技术。
(四)含汞产品生产及产品转运过程中破碎的灯管、封口或高温加 热时截断的废玻璃管和不合格废品、处理废水和废气产生的泥渣或含汞 活性炭等,可采用粉碎、焙烧、冷凝等技术进行回收处理,或交有危险 废物处理资质机构进行回收或处置。
(五)鼓励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
1、鼓励含汞电光源、含汞电池、体温计、血压计等用汞行业,开 展低汞、无汞技术及汞回收利用技术的研发、引进和推广;
2、鼓励含汞电光源行业推广固汞替代液汞技术,有效控制单支产 品中的汞含量;
3、鼓励含汞血压计和体温计行业开发应用全自动加汞技术及装备; 4、鼓励无汞补牙材料的研发。
六、燃煤过程汞污染防治
(一)鼓励采用洗煤、配煤、煤炭改性以及使用煤炭添加剂等脱汞 预处理技术,减少燃料中汞含量。
(二)鼓励采用流化床技术等工艺,强化燃烧过程汞的控制,减少 汞的排放。
(三)鼓励采用除尘、脱硫、脱硝、脱汞协同处理技术。
(四)鼓励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
1、鼓励开展汞吸附、炉膛卤化物喷入技术以及低温等离子除汞技 术研究;
2、加快催化剂核心技术的研发,推进国产化。
七、有色金属冶炼汞污染防治
(一)含汞废气应采用布袋除尘、电袋复合除尘和湿法脱硫技术协 同脱除烟气中的汞。鼓励采用波立顿-挪威锌(Boliden-Norzink)脱汞 法、碘络合-电解法、硫化钠+氯络合法和直接冷凝法等烟气脱汞工艺。 从硫酸中除汞可采用硫化物除汞、锌粉除汞及热浓硫酸除汞等方法。
(二)烟气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水、冷凝器密封用水和工艺冷却水可 采用化学沉淀法、吸附法、电化学法和膜分离法等单一或组合处理工艺。
(三)冶炼炉渣和烟气收尘物应采用密闭蒸馏或高温焙烧等方法回 收汞,烟气净化处理后的残余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 回收或处置。
(四)鼓励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
1、鼓励研发、引进、吸收奥托昆普法(硫酸洗涤法)、硒过滤器等 国外先进脱汞工艺,推进现有脱汞技术升级;
2、鼓励研发高效去除和利用含汞、铅、锌、镉、砷的废水深度及 协同处理技术,研发应用膜分离、树脂分离及生物分离的成套技术和组 合装置;
3、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色金属冶炼过程汞污染自动控 制技术与装置。
八、钢铁生产汞污染防治
(一)含汞废气应采用电袋复合除尘技术和脱硫技术协同脱除烟气 中的汞。
(二)含汞废水应采用化学沉淀法、吸附法、电化学法和膜分离法 等单一或组合处理工艺。
(三)鼓励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
1、鼓励采用新型干式除尘技术,推进协同脱汞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2、鼓励研发、引进、吸收国外先进脱汞工艺,推进现有脱汞技术 升级;
3、鼓励研发高效去除和利用含汞、铅、锌、镉、砷的废水深度及 协同处理技术,研发应用膜分离、树脂分离、生物分离及电解分离的成 套技术和装置;
4、鼓励研发不锈钢钢渣、特殊钢钢渣和酸洗污泥的资源化安全利 用技术。
九、水泥生产汞污染防治
(一)鼓励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工艺,鼓励采用窑磨一体机运 行模式,减少水泥窑的汞排放总量。
(二)鼓励采用布袋除尘等高效除尘协同脱汞技术。
(三) 鼓励水泥低碳化生产等的节能减排技术和资源综合利用技 术的研发与应用。
十、含汞废物处理汞污染防治
(一)废血压计应送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二)废汞触媒可采用废汞触媒为原料的火法冶炼、化学活化或控 氧干馏等回收处理技术。
(三)废旧荧光灯破碎可采用直接自动破碎分离或切端吹扫分离等 技术;鼓励采用湿法、高温气化法等技术进行资源化回收。
(四)含汞废旧电池可采用安全填埋、热处理技术、湿法处理技术 或真空热处理技术进行处理。
(五)采用汞齐作为填充材料的牙科医院及诊所应采取切实可行的 汞齐分离技术对废水进行处理。
(六)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废物焚烧可采用烟气急冷达到汞的冷 凝进行汞回收,也可通过活性炭吸附床去除烟气中的单质气态汞;焚烧 烟气中的颗粒态汞应采用高效袋式除尘技术进行处理;高汞废物的焚烧 应采用湿式烟气净化技术进行处理。
(七)鼓励烟气收尘物及废水处理产生的含汞污泥采用氧化熔出法 和氯化-硫化-焙烧法处理技术。处理后的残留物可加入汞固定剂和水泥 砂浆固型化处理后安全填埋。
(八)鼓励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
1、鼓励研发高效含汞废物汞回收技术;
2、鼓励研发含汞废物安全收集、贮存、运输技术。
十一、运行管理
涉汞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汞污染防治、日常运行管理制度及其污染事 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确保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尽可能 减少汞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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