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有关要求,规范指导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重点源自动监控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我部组织起草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高雷利刘伟
电话/传真:(010)66556464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吕晓君
电话/传真:(010)84756813
电子邮箱:lvxj@acee.org.cn
附件:1.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2.《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4月1日
原文及附件: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1904/t20190410_699164.html
附件3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华环保联合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中国印刷与设备器材工业协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
三菱瓦斯化学工程塑料(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顶佳世纪印刷有限公司
天津顶正印刷包材有限公司
张家口通达纸塑彩印有限公司
天津航空机电有限公司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综合司、法规司、科财司、大气司、环评司、监测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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