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2025年铸造行业颗粒物污染排放较2020年减少30%以上
【谷腾环保网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着力提高铸造和锻压行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生产方式绿色化智能化变革,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铸造和锻压行业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障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培育100家以上绿色工厂,铸造行业颗粒物污染排放量较2020年减少30%以上,年铸造废砂再生循环利用达到800万吨以上,吨锻件能源消耗较2020年减少5%。到2035年,行业总体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形成完备的产业技术体系和持续创新能力,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显著增强,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培育发展一批世界级优质企业集团,培育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指导意见》坚持绿色发展原则,提出树牢系统思维,立破并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施节能减排、节水减污、节材降耗升级改造,将绿色理念贯穿铸造和锻压生产全流程。并部署了包括加快行业绿色发展、推进行业智能化改造等在内的七个重点任务。
在推进行业规范发展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严格执行节能、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工艺装备落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生产安全无保障的落后产能。鼓励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加快存量项目升级改造,推进企业合理选择低污染、低能耗、经济高效的先进工艺技术,提升行业竞争能力。
在加快行业绿色发展方面,《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绿色方式贯穿铸造和锻压生产全流程,开发绿色原辅材料、推广绿色工艺、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做好节能监察执法、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深入挖掘节能潜力。鼓励企业采用高效节能熔炼、热处理等设备,提高余热利用水平。推广短流程铸造,鼓励铸造行业冲天炉(10吨/小时及以下)改为电炉。推进铸造废砂再生处理技术应用、废旧金属循环再生与利用。推广整体化大型化短流程低成本锻压技术,推广环保润滑介质应用,加大非调质钢使用比例等。
同时,提升环保治理水平,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并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信息公开等要求。综合考虑生产工艺、无组织排放控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等,建设一批达到重污染天气应对绩效分级A级水平的环保标杆企业,带动行业环保水平提升。铸造企业严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地方排放标准,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限期完成设施升级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及改造后仍不能达标的,依法依规进行淘汰。鼓励铸造用生铁企业参照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开展有组织、无组织和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支持行业协会公示进展情况。
《指导意见》还在提升行业质量效益方面提出着力建设和完善新型铸造和锻压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行业能耗、物耗、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及清洁生产等标准规范,引导企业向清洁、高效、低碳、循环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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