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质COD监测问题的分析研究
1原状“混水”COD值与澄清水COD值的关系
黄河水质COD监测应该采用重铬酸钾法。GB11914-89中对COD的定义是:“在一定条件下,经重铬酸钾氧化处理时,水样中的溶解性物质和悬浮物所消耗的和重铬酸盐相对应的氧的质量浓度。”GB11914-89中将水中悬浮物明确定义为:“水样通过孔径为0.45μm的滤膜,截留在滤膜上并于103-105℃烘干至恒重的固体物质”。据此可以认为,黄河“悬浮泥沙”在水环境监测中属于水样组成部分之一。因此,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黄河水环境COD的监测对象应该是含有悬浮泥沙的原状“混水”。
根据2006年7月-2007年7月一个循环年对两种不同水样COD的比测实验,对测定结果根据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了评价,见下表:
将这些结果进行对照分析发现:澄清水的评价结果属于Ⅲ类水质,而原状"混水"的评价结果为Ⅳ类、Ⅴ类或者是超Ⅴ类水体。含沙量小时,澄清水与混浊水的COD值相差不大;含沙量较大时,二者之值相差甚大。这个结果也验证了黄河流域水环境监测管理中心暴维英等人对黄河水质COD监测的结果:
⑴黄河原状混水COD值与含沙量呈正相关的关系。
⑵原状水样COD值与其中悬浮泥沙的有机质含量有定量相关,在一定条件下,泥沙COD贡献值与有机质含量可以通过关系式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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