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电厂脱硫任务已完成94%
“十一五”期间上海已有外高桥电厂、石洞口电厂等10家现役电厂24台共724.9万千瓦机组实现脱硫,完成“十一五”任务的94%,其余有望今年上半年完成。据悉,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关停小发电机组69.5万千瓦;到2010年,剩余的143.8万千瓦小机组将全部关停。
据介绍,去年上海二氧化硫减排形势严峻。全市全年用能总量突破1亿吨标煤,增幅超过8%,净增800万吨标煤以上。其中,工业用能居高不下,交通用能增势不减,建筑生活用能快速增长,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上大压小”实现节能的难度越来越大。要在能源供应紧缺、二氧化硫新增幅度大的情况下实现减排目标,任务艰巨。
上海市委、市政府对污染减排工作高度重视,市政府制订了上海“十一五”期间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和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工作实施方案。去年的二氧化硫减排计划,明确在确保已建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的同时,二氧化硫减排重点要完成500万千瓦以上现役电厂燃煤机组的烟气脱硫工程,并按“上大压小”要求关停5万千瓦燃煤机组。
市环保部门针对脱硫装置的投运率和脱硫效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情况,及时出台加强电力脱硫设施运行管理通知,要求火电企业建立规范的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企业的脱硫设施无论是计划停运还是临时停运均须上报,燃煤机组脱硫设施运行情况每月须上报。
在此基础上,市环保局专门成立了二氧化硫减排专项监察工作组。工作组由市环保局污控处、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监察总队组成,每月制定监察工作方案,分头实施。工作组已对有关电厂开展了两次专项监察。核查的重点主要包括脱硫设施的台账管理、旁路流量计的安装等。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
由于全市电厂脱硫设施的建设和运行都已在按计划落实,填补全市二氧化硫减排总量缺口只能通过提前关停小机组来实现。为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根据市政府有关精神,市环保局多次会同市发改委、市经委等相关部门协调,对实施方案反复论证优化,三部门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拟定了全市优化后的“上大压小”实施方案,正在协调推进。为了提高电厂对二氧化硫减排的积极性,本市还在国家对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补贴的基础上,出台了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建设费用补贴新办法。凡列入《上海市“十一五”期间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并在2010年底前完成的现有电厂燃煤锅炉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均可得到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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