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塘的设计与规划原则
(1)塘址选择
稳定塘占地较多,应尽可能利用不宜耕种的土地,如废旧河道、塘坝、低洼地、沼泽和贫瘠地等;若有高差,应充分利用。为了防止春、秋季翻塘时臭气的干扰,塘址应离居民区500至1000米以上,并位于其主导风下风向。当用于处理城镇污水时,应结合设计规划统一考虑污灌、污养和水的综合利用问题,以求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的统一。
(2)塘型及其组合
塘型的选择应从处理对象的水质特征出发,结合当地气候、地形条件确定。例如,在光照充足没有持续冰封期的地区,可选用好氧塘;而在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时,应在系统中设置厌氧塘;在处理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时,应根据原水性质及处理水的用途和要求,宜采用多塘组合系统。
(3)设计参数
我国目前采用的设计参数如表
(4)水力条件
水力条件主要指废水在塘内的流动特征,如塘内存在沟流、短流和返混,将使废水在塘内混合传质过程受到影响,有机物的去除率将下降。我国目前推荐的水力条件是:
1)塘的个数不少于3个,串联运行;
2)塘形如为矩形,长宽比应大于3,每个塘的面积以5000 为度;
3)进口距塘底0.5m,以多点进水为佳,出口应尽可能远离进口;
4)尽量设置导流墙,横向导流长度为塘宽的0.8倍,纵向导流墙长度为塘长的0.7倍;
5)沿塘长每隔一定距离设置一条横向污泥沟,沟上方设障板,障板伸入水中约0.9m,水面以上部分不大于0.15米;
6)塘堤的最大和最小坡度分别为3:1和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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