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养殖尾水如何处理?这些沿海省份有新动作
【谷腾环保网讯】山东省、河北省近日相继出台针对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的相关文件,山东省发布《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河北省发布《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控制、监测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引导推动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提标升级,实现海水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海水养殖主要指利用沿海滩涂养殖海洋水生经济动植物的生产活动,伴随水产养殖行业的快速发展,尾水污染问题随之而来。养殖水体中会富集大量的氮、磷营养盐和悬浮有机物,如果将尾水直接排放至自然水域环境中,就会导致周边水体的富营养化和水质恶化。
我国水产养殖行业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容忽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我国水产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的年排放量分别为66.60万吨、2.23万吨、9.91万吨和1.61万吨。其中,水产养殖业总磷排放量已达到工业源的2倍。
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紧迫性与重要性日益凸显,地方海水养殖尾水污染怎么治?不同养殖尾水执行什么排放限值?近日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标准,给出海水养殖尾水治理的地方指南。
填补地方标准空白
关于海水养殖尾水的排放标准,在国家层面早已“有章可循”。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明确要求沿海各省(区、市)按照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有关要求,在2023年底前出台地方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相关标准。
同时,在今年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217—2023)中,对设置尾水排放控制项目和排放限值提出指导性要求,将悬浮物、pH值、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等5项指标作为尾水排放标准必选的基本控制项目,区分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排放方式,规定了尾水排放限值的确定方法。
此前,仅有江苏、湖南等个别省份制定了针对封闭式水产养殖的强制性尾水排放标准。山东省、河北省在此时间节点出台相关标准,将为地方海水养殖尾水监测及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提供重要依据。之前,山东省、河北省海水养殖业尾水排放原本执行的《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3—2007)为农业农村部制定的推荐性行业标准,不具备强制性。此次两地出台文件均为地方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将有力填补地方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的监管空白。
分类分区分级管控
开放式养殖产生的污染物能够及时得到扩散、稀释,往往不存在集中排放情况,而海水池塘、工厂化养殖产生尾水可以集中收集治理,尾水浓度容易控制。因此,山东、河北两省在制定相应标准时,将适用范围划定在海水池塘养殖和海水工厂化养殖的尾水排放管理中,而网箱养(增)殖、筏式养(增)殖等在开放性海域中进行的养(增)殖活动不适用于此次标准。
不同养殖尾水如何排放分级?不同分级排放限值有何不同?记者在梳理山东省《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河北省《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省《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等文件后,发现地方标准中往往根据省内海水养殖现状,按尾水受纳水域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对养殖尾水受纳海域执行的水质类别确定排放等级。
以山东省《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为例。山东省《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中规定,养殖尾水达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一类、二类海域标准的,属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等区域的,将执行一级标准。而达《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三类、四类海域标准的,属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的养殖尾水,将执行二级标准。江苏省《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中,将海水养殖尾水具体划分为海水重点保护水域与海水一般水域,执行相应的一级标准与二级标准。
一级标准与二级标准的差异,则主要体现在悬浮物、pH值、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5项控制指标之中,不同省份划定的5项控制指标的排放限值有所差异。如河北省发布《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一级标准pH值为6.5—9.0,总氮5mg/L,总磷0.5mg/L。山东省《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排放限值一级标准中,pH值为7.0—8.5(同时不超出该水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5单位),总氮4mg/L,总磷0.7mg/L。
严格监测绿色护航
多地发布标准中,均明确水质监测要求,对“在什么位置进行采样监测”给出具体规定。河北省《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水质取样在海水养殖单位(户)尾水总排放口或尾水集中处理设施出口处(如有多处排放口,应分别取样)”。浙江省《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将养殖尾水水质监测样品的采样点设在养殖尾水排放到外界公共水域(公共的尾水处理水域视为养殖水域)的排口处。
对于监测结果,应该如何进行判断?记者梳理后发现,地方标准通常采取单项判定法判定结果。河北省《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示,“本监测项目任一单项指标超过排放限值,判定为不达标”。对于监测结果实效性的要求,山东省《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中规定,“执法检查时,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可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超标的依据”。各地随到随检、应检尽检的监测,将对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施行更严格的管控。
同时,为了确保相应标准的有效贯彻实施,地方部门还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江苏省《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中明确,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对养殖尾水的排放不符合有关标准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此次,各地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部署要求出台相应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将对海洋养殖大省所辖海域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提出更高要求,有助于促进清洁化生产和养殖模式转变,减少水污染物排放和富营养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将有效改善养殖海域的水质,推动全国海水养殖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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