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完成地方性砷中毒病区的改水工程
卫生部16日通报了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中期情况。通报指出,2010年完成所有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村的改水,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水质符合饮水安全标准。
通报称,截至2006年,全国已查明的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涉及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8个县、62个乡、454个村,病区人口约33.4万人。现已完成357个病区村的改水工程,改水率为78.6%,正常使用率为93.8%,受益人口约30.8万人;生活饮用水砷含量超标的高砷区主要分布在1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生产设兵团的95个县、192个乡、1522个村,受威胁人口约68万人。现已完成改水工程358个村,改水率为23.5%,正常使用率为71.8%,受益人口约34.2万人。
通报指出,卫生部门于2005-2006年对以往相关部门建设的1829个降砷改水工程运转情况和水砷含量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改水工程正常运转率为82.2%,改水工程水砷含量达标率为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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