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大气环境状况公报
大气环境
状 况
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比上年有所提高,但部分城市污染仍较重;全国酸雨分布区域保持稳定,但酸雨污染仍较重。
空气质量
2008年度,全国有519城市报告了空气质量数据,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21个(占4.0%),二级标准的城市378个(占72.8%),三级标准的城市113个(占21.8%),劣于三级标准的城市7个(占1.4%)。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达标比例为71.6%,县级城市的达标比例为85.6%。
地级及以上城市(含地、州、盟首府所在地) 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的城市占2.2%,二级标准的占69.4%,三级标准的占26.9%,劣于三级标准的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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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及以上的城市占81.5%,劣于三级标准的占0.6%。山东、陕西、新疆、内蒙古、湖北、江苏、甘肃、湖南等8省区参加统计的地级城市中PM10未达到二级标准的比例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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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及以上的城市占85.2%,劣于三级标准的占0.6%。贵州、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四川、湖南等7省区参加统计的地级城市中二氧化硫未达到二级标准的比例超过20%。
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87.7%的城市达到一级标准。
重点城市 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提高,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占57.5%,三级的占41.6%,劣于三级的占0.9%。与上年相比,达标城市比例上升了13.3个百分点;劣三级城市比例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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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总体平均的二氧化氮浓度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均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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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 雨
酸雨频率 监测的477个城市(县)中,出现酸雨的城市252个,占52.8%;酸雨发生频率在25%以上的城市164个,占34.4%;酸雨发生频率在75%以上的城市55个,占11.5%。
全国酸雨发生频率分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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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水酸度 与上年相比,发生较重酸雨(降水pH值<5.0)的城市比例降低1.1个百分点,发生重酸雨(降水pH值<4.5)的城市比例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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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雨分布 主要集中在长江以南,四川、云南以东的区域,包括浙江、福建、江西、湖南、重庆的大部分地区以及长江、珠江三角洲地区。与上年相比,全国酸雨分布区域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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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8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321.2万吨,烟尘排放量为901.6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584.9万吨,分别比上年下降5.9%、8.6%、16.3%。
全国近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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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与行动
【全国机动车尾气排放执行国Ⅲ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2008年7月1日,全国正式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第三阶段限值(简称“国三标准”)。
【北京市2008年3月1日起执行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 根据北京市“十一五”环境规划和举办奥运会对空气质量的要求,北京市从2008年3月1日起,分两个阶段实施相当于欧Ⅳ标准的国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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