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发文建立健全环保约束激励机制
更新时间:2009-12-17 14:12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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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约束激励机制的意见》,以促进甘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分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环保综合决策机制、环保优先经济发展机制、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机制、统筹推进农村环保长效机制等9个部分26个方面。
《意见》提出5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察督办。二是重视机构建设,完善监管体系。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要设置作为政府组成部门的环保局,并在重点乡镇设立派出环保所,基本形成省、市、县、乡4级环境监管体系。三是抓好能力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和地方环保立法,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四是建立人大政协评议制度,确保环境监管执行到位。加强各级人大对政府环保工作的法制监督,要将人大、政协评议结果作为政府领导任期内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真正把“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落到实处。五是建立行政问责制度,确保环保责任落到实处。
甘肃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约束激励机制意见,旨在通过《意见》的深入落实,从根本上破解影响和制约甘肃省科学发展的环境问题,努力提高西部生态环境脆弱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探索出一条欠发达地区、西部老工业基地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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