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抓住水环境保护这个“牛鼻子”
水是人类宝贵的自然资源,是一切生命的基础,与人类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水既是基础性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更是人类自身的生命之源,因而水环境的保护,尤其是饮用水安全的保护历来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国政府对饮用水标准的设定由最先的35项,增加到2007年的106项。
新增饮用水标准项目体现两方面的意义:一是政府对饮水安全更加重视了,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水体污染的途径和介质越来越多了。各种有机物、病原学微生物、氮磷等富营养化物质、酸碱和无机盐、毒性物质、油、放射性和内分泌干扰物都可能形成水体污染。但大体说来,我国目前面临的最主要污染为工业废水污染、城市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工业废水污染污染物种类多、排放量大、组成复杂、毒性大、危害深、不易净化和难于处理,历来是水污染防治的难题。湖南省是有色金属和非金属之乡,加之经济结构较为粗放、环保设施欠账较多,工业废水污染一直是城乡水环境污染的头号因素。
城市生活污染的主要体现形式是城市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随着城市人口和规模的快速发展,湖南省城市生活废水排放总量早在2000年就超过工业废水排放量,并占据全省总化学需氧量的70%。以固体形式为表征的城市生活垃圾,由于缺乏规范有序的管理和处置,相当一部分进入水体构成污染,湖南省多数城市的垃圾填埋场由于建设不规范,最终以垃圾渗滤液的方式进入水体。
农业面源污染主要为农药、化肥和畜禽养殖废水污染。现代农业过度依赖农药和化肥,对水体污染呈现量大、面广的特征。畜禽养殖的规模化、集中化养殖后的废水排放,构成农村水体最大的污染源。湖南省畜禽养殖污染在湘江流域体现在生猪养殖,郴州、衡阳等市年产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都在千个以上;洞庭湖区水体污染主要来源于鱼和珍珠等水面养殖的肥料投放。
湖南省高度重视水环境安全保护工作,环境立法和相关政策也主要集中在对湘江、东江湖和洞庭湖等主要水域的保护,湘资沅澧和洞庭湖被各流域政府和人民视为母亲河加以保护,主要精力和资金投入都集中四水一湖水质保护上。
湖南省对工业废水治理主要手段是实现达标排放,1996年全省关停“18小”企业(小冶炼、小化工等)、2000年开展“零点达标行动”。近年来,湖南省对工业废水的防治手段更趋完善,主要有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强项目审批提高准入门槛、强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加大工业废水投入、从末端治理走向事先预防等。湖南省从2004年起,将衡阳松柏至长沙月亮岛沿岸20公里范围内涉及水污染项目审批权上收到省级环保部门。
湖南省通过加大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大大提高了城市废水的处理水平。湖南省近三年可建成139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中湘江流域新建62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255万吨/年。
由于相当一段时间,环保工作的重点都在城市和工矿企业,湖南省农村环保工作较为滞后,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但近年来,随着中央对农村环保的重视,以及省市财力的增强,农村环保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湖南省已被列入国家农村环保整村连片治理试点省份,未来3年中央财政总投入为7.5亿元,预计可形成农村环保的高潮,目前农村突出的水环境污染问题有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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