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排查饮用水源安全隐患
台州市开展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切实保护百姓“生命线”。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3500逾人次,排查全市饮用水水源地60个,排查出各类隐患74个。目前,已完成隐患整改22个,市一级、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全部取缔,饮用水水源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成立机构狠抓落实
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台州市汇集环保、水利、建设、农业、交通、渔业、公安、监察、商务、安监、海事等11个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市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环保副市长担任。
全市制订实施了《台州市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部署排查工作,分解落实整治责任,并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加强综合整治,彻底消除隐患,确保人民饮用水安全。台州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均参照市里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同时,全市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力度,邀请新闻媒体参与专项行动,形成全市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排查工作中,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上游以及沿江沿河工矿企业进行排查,重点检查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及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共排查造纸、化工、电镀等企业300余家,尾矿库企业6家,污水处理厂10家,垃圾填埋场7座。
交通运输部门采取重点监控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专项督察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源头管理和运输过程稽查相结合,保证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稳定,共排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45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277辆,水源地公路75条。
安监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成品油贮存库进行集中排查,规范企业污染事故预案和应急措施,共排查成品油贮存库(含加油站)245座。
明确任务分解责任
台州市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贯彻省政府〈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分解责任,要求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保护工作。
全市不断完善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制度,建立饮用水水源自动监测、例行监测和巡查监测制度,建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抽查制度,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确保广大群众用水安全。目前,已完成建设饮用水水源自动监测站7个,长潭水库、临海牛头山、玉环小闾水库具备藻类监测能力。
加强规划编制,在各地编制饮用水水源规划的同时,专门委托清华大学编制长潭水库保护与利用规划。近期还将组织专家评审,以规划引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全市完善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制度,在实施长潭水库每年18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的基础上,出台《长潭水库生态补偿资金增长方案》,从2011年起每年环比增长一定数量,到2015年,生态补偿资金总额将达到3000万元左右。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