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化——生活垃圾处理必由之路
随着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以年平均增长率8%10%的速度增长,在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生活垃圾激增造成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的问题更加严峻,“垃圾围城”现象更加普遍,垃圾污染环境更加突出。
当前,治理垃圾污染已成为城乡居民主要的民生诉求。生活垃圾作为“城市矿产”,蕴含丰富的再生资源,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既可化解污染问题,又可实现变废为宝。
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湖南作为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应当把垃圾资源化作为重要的民生议题、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优先加以发展,从而彻底解决垃圾污染问题,推动城镇可持续发展,壮大循环经济,改善生态环境。
近年来,湖南省加大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县以上城镇基本实现了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但处理工艺落后的问题比较突出,以填埋为主的工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生活垃圾直接卫生填埋,由于每天所产生的垃圾量大,要消耗填埋场的容量。当库容填满后,就会需要更多的土地资源来建设新的填埋场。二是存在二次污染问题。垃圾集中堆放容易导致易腐烂变质的部分、有毒有害的部分产生污染物,对周围的土壤、空气、地下水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三是垃圾的再生资源未得到利用。城市生活垃圾中有机成分占总量的60%,无机物约占40%。四是群众反对意见强烈。长久以来垃圾填埋场带来的消极印象难以去除,周围居民的反对声音越来越来强烈,致使许多地方填埋场难以正常运行,新填埋场建设难以落地。
欧洲、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焚烧处理技术已非常成熟,由于资源化利用水平高,可减量70%以上,且二次污染小,焚烧技术已成为目前国外垃圾处理的主导工艺。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把垃圾焚烧发电、工业协同处理作为资源化利用的工艺技术路线,下达了垃圾焚烧设施建设任务和目标,从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资金扶持垃圾焚烧设施建设,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中补贴垃圾焚烧运行,并免除相关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
为加快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湖南省政府认真分析国内外垃圾资源化发展形势,根据湖南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了推进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决定加快推进垃圾资源化。2014到2020年的工作目标任务是:实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焚烧发电和水泥窑协同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实施存量垃圾场生态修复,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建立“谁排放垃圾谁付费”的机制,加快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底,全省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5%(其中,长株潭城市群达到50%,其它市州达到30%),湘江流域县以上城镇完成存量垃圾场生态修复。到2020年底,全省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50%以上,实现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资水、沅水、澧水流域县以上城镇完成存量垃圾场生态修复。
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湖南省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规划布局。今后,湖南城镇垃圾处理将以焚烧为主,促进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理工艺发展,不允许县城以上城镇新、改扩建垃圾卫生填埋场。日产垃圾在300吨以上的市县优先采用焚烧发电工艺。积极推动垃圾焚烧设施区域统筹布局。二是提高排放标准。新建、改扩建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污染物排放要达到国际先进排放标准。全面推进存量垃圾场治理工作,采用异位修复技术,充分利用焚烧设施协同处理存量垃圾,改善原场地生态环境。三是加大资源循环利用。利用焚烧处理项目协同处置污泥,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飞灰,把再生水用于焚烧处理项目的冷凝水。配套建设制砖设施,把焚烧残渣制成砖,用于墙体砖或铺地砖。配套建设沼气收集提纯设施,用于助燃发电或垃圾运输车油改气。四是营造优美环境。垃圾焚烧项目办公区和生产区合为一体建设,注重外形设计和外墙装饰,内设参观、宣传走廊,形成环境宣传教育基地,配套建设园林绿化、文化休闲等设施,可供周边群众休闲健身。五是实行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原则,建设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运体系,将农村、乡镇的生活垃圾统一进行资源化利用。六是创新投融资方式。进一步开放市政公用事业,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推进政府购买环卫清扫保洁、垃圾中转运输等公共服务。七是加大政策扶持。对运用公私合营(PPP)模式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的,且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排放标准的垃圾焚烧项目,重点安排省级资金奖补,给予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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