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十面霾伏" 不能依赖应急预案
京津冀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预计,1月24日至26日,京津冀中南部地区出现连续重度至严重污染过程。根据该预报结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作出决定,1月24日12时至26日24时,北京、天津、石家庄、廊坊、保定、唐山、邢台、衡水、邯郸和沧州等城市同时联合采取空气重污染预警措施。(据1月25日《人民日报》)
面对严重污染的空气质量,地方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属无奈。不可否认,无论是通过控制机动车出行,还是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作业等,这些举措都有助于缓解雾霾侵扰,但是,“应对霾伏”绝不能依赖于“应急预案”。面对雾霾天气频繁来袭的现实困境,提醒全社会必须拿出更多切实可行的举措,来改善当下糟糕的空气质量。
导致空气质量恶化的因素有很多,但关键祸根在于不少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对于保护环境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监管不当等。
有些地方官员虽然嘴上大喊“公交优先”的口号,但却舍不得投入资金为人民群众打造优质高效的公交服务体系。不少官员虽口头上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等,而自己却始终坚持乘坐严重超标的“豪华座驾”。
甚至,有些官员与污染企业串通一气、狼狈为奸,他们或是持有污染企业的股份,或是在收取了“好处费”之后,便对企业的恶意排污等问题“视而不见”。有些时候,即便是面对百姓的投诉举报,也总是想方设法为污染企业充当“保护伞”。与此同时,一些地区的环保监管部门也总是热衷于“以罚代管”,将手中的执法权变身为敛取钱财的“摇钱树”,让百姓深感寒心。
“应对霾伏”绝不能依靠“应急预案”,当然,“应对霾伏”也是一场“全民运动”,对于每一位公众来说,都应从自身做起,通过绿色出行、远离烟花爆竹等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同时,对于各级政府以及相关环保部门来说,更应当切实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切不可盲目为了发展经济而将自然生态环境置于不顾,更不能为了经济发展而以牺牲公众的健康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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