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要做"有牙的老虎"
记者3月9日从湖北宜昌市环保局获悉,新《环境保护法》实施2个月来,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0起,对11家环境违法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4家企业实施了停产整治措施,对1家企业实施了拆除生产设备,恢复原状,并将26个环境违法单位和个人移交给警方处理。(3月9日中国新闻网)
各级环保部门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对于污染必须“零容忍”,严惩不贷,否则,就成了“没牙的老虎”,谁还会害怕呢?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各级环保部门必须按照总理的要求去做,不然的话,就是不作为,就肯定会受到处罚——人民群众不能花钱养活“不抓耗子的猫”。
打铁还需自身硬。各地污染严重,究其原因是当地的环保部门不作为,这也是腐败行为。各级环保部门应该“阳光行政”,把大气污染治理、污水治理、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理、打击违法建设等工作公布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纪委对环保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和履职缺位、不到位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腐败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某些环保部门的官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样的“小九九”,本质就是一种消极的行为,就像病毒一样,一点也不亚于违法乱纪的腐败。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说过:“两袖清风不一定是好官、只求清廉自保而不作为,愧对社稷和百姓,无功便是有罪。”由此可见,为官不为,不敢担当,这是一种更大的腐败,为害甚烈,必须认真治理整顿。
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部分基层环保人员“一边不作为,一边乱作为”,让公众健康的“守护神”沦为排污企业的“辩护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对民间环保组织的肯定。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有紧迫感,要是被民间环保组织取而代之,可就真是丈母娘拍大腿——悔之晚矣了,勿谓言之不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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