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治理新三年规划出台 3年后渭河乡村段有鱼虾
从2015年起的未来三年中,我省渭河治理又确定新任务:三年后,渭河要全面消除污染严重水域,河流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恢复,西安、咸阳段水质明显好转。
2011年年底,甘肃省政府启动实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经过3年努力,到去年底渭河水质从重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逐渐恢复了河流水功能。日前,省政府出台《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在最新的规划中,渭河流经之处都要逐渐变得富有生机:三年后,渭河流经城区河段要建成堤固、岸绿、水清、景美的城中河,流经乡村河段建成堤净、水清、有鱼虾的生态河。
对于水质的要求,渭河干流杨凌以上河段稳定保持Ⅲ类水质,杨凌以下河段保持Ⅳ类水质,宝鸡出境断面达到Ⅲ类水质,咸阳、西安、渭南达到Ⅳ类水质。
基本没有生态水的西安市皂河、新河、临河、漕运明渠、幸福渠,宝鸡市小韦河、宝鸡峡总干渠,渭南市河等8条支流(干渠),污染物的月均值达标率要在85%以上;西安市黑河、涝河、灞河、沣河,宝鸡市清姜河、石头河、千河,咸阳市泾河、漆水河、三水河,铜川市石川河,渭南市北洛河等12条渭河一级支流,入渭断面水质要全部达到功能区要求。
为达到该目标,这三年中,渭河沿线城市将加快雨污分流的改造,三年内分流率达到60%以上,西安市达到70%以上。到2017年,沿渭各市(区)、县城和工业集中区再生水利用率分别达到25%、15%和30%。
同时,渭河沿线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化工、印染和淀粉加工等高耗水、高污染项目,继续淘汰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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