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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日特刊:心连心,为了钟情的那泓清水(水十条)

更新时间:2015-06-05 10: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张楠 阅读:2493 网友评论0

  

  

水,生命之源,它孕育万物、衍生万物、滋养万物。  

水,文明之本,它启迪智慧。纵观古今,人类文明大都沿着江河走来。  

水,天下之基,它影响社会进程。国家兴衰,多与它息息相关。  

曾经,人们对水是敬畏的,对它的需求很基础、也很简单:饮水止渴、洗衣涤物、灌溉作物……  

现在,人们对水由需求变成了索取。一条江河,从源头到终点,都希望依靠它填饱肚子、带来票子,还依赖它冲走污染。  

过多的索取让江河湖泊不堪重负。江河之上水电站接二连三,附近工业企业密布,两岸房屋鳞次栉比。奔腾的江河失去了往日的气势,添了不少污浊;清澈的湖泊没有了昔日的生机,多了几分萧索;城市内河丧失了曾经的银波潺潺,增加了些许黑臭。  

过多的索取给经济社会造成了巨大损失。要想用一个具体的数字来衡量这个损失并非易事,但我们看到,一些地方因为缺水而制约了发展;一些城市因为缺水而不得不四处找水;一些家庭因为缺水而被迫举家搬迁。更令人心痛的是,有些原先并不缺水的地方,因为急功近利污染了水,陷入了有水不能用的尴尬。  

过多的索取甚至带来了生存危机。河流不能游泳已经不是新鲜事,鱼虾减少甚至消失不再是新闻,因污染导致饮水超标的事件时有报道。水问题已经渗透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威胁到舌尖上的安全。如果任由蔓延,甚至会威胁到我们的生存。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一味地索取,必然会带来更大的不幸。  

正是基于此,国家对水问题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对水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力度前所未有。“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的论述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水问题的认识高度。  

4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10条35项具体措施,把政府、企业、公众攥成一个拳头,向水污染宣战。  

“水十条”的出台,让我们对治理水污染、实现绿水常在的目标有了更多的期待。  

我们期待,各地能够认清用水与护水的关系。从已有的事实来看,要想利用水资源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首先要保护好水环境。只有让江河湖泊具备应有的生态功能,才能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所以,护水是用水的前提,一味用水而不护水,必然导致最后无水可用。  

我们期待,流域上下游之间能够精诚合作,共同护水治水。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水清与否,上游的努力至关重要。如果上游没有尽到责任,向下游输出了污水,上游理应受罚;如果上游尽到了责任,下游享用清水之时,也要考虑上游的付出,给予一定的生态补偿。  

我们期待,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尽快落实计划。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当前,需要各部门创新思路,积极作为,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需要各地真抓实干,不仅减少现有污染源,还要做好规划,考虑水环境容量,避免让江河湖泊受到伤害。  

我们期待,人人参与,人人努力,共护绿水。保护好水环境,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个人的责任。我们希望,少一些背手看热闹的人,多一点挽袖参与的人,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治水新局面。  

“水十条”的七大关键字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今年4月正式出台,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推进水环境治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具体路线图可以概括为几个关键字:  

关  

取缔“十小”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优  

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管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保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定期公布饮水安全状况。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  

防  

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编制实施七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研究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加强良好水体保护;重点整治长江口、珠江口、渤海湾、杭州湾等河口海湾污染。  

除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实现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责  

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好的路线图必须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在环境保护部近日召开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上,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提出,要像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样抓好水污染防治,把“水十条”这个好的路线图落实为一个好的施工图。当前,要着力重点推进以下工作: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分区分类,精细管理;综合施策,严格监管;编制规划,做好储备;信息公开,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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