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垃圾被指污染湘潭水质 湘潭环保协会跨市讨说法
史上最严厉的新《环保法》于今年1月1日出台,我市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的法治大幕正式拉开。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我市环保公益组织湘潭环保协会将一纸诉讼送到了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状告株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大量黑色液体渗漏,直接威胁下游湘江湘潭段的饮用水安全。
目前,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接收诉讼状,将于7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立案处理。这是我省递交的第一期环境公益诉讼状。
株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沥液渗漏
2015年5月20日,湘潭环保协会志愿者“彭大将军”彭正坚、“上上若树”刘海威、“环保迪迪”宋伟三人得到消息,称株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沥液渗漏,导致附近大片池塘死鱼。随后,他们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取证。
“现场触目惊心,黑水直流,恶臭难忍!”彭正坚介绍,他们当场采集了水样,并走访了当地村民;拍下视频后,向株洲市环保局通报情况。
水样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化验分析,COD、氨氮等几类因子大大超标。之后,志愿者多次赶赴现场取样,在几家不同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都得出了相似的结论。
经多方呼吁,株洲市环保局介入调查。
湘潭环保协会赴株洲提起诉讼
6月4日下午,株洲市环保局官微回复:由于近段时间大雨天气、管理不到位及技术欠缺等原因,今年3月25日以来,株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陆续有垃圾渗沥液渗漏至该厂周边水体,造成环境污染。其中,4月8日造成该厂霞湾港铜霞桥排口COD超标27.7倍,氨氮超标9.8倍。9日,该局已对此事立案处理,并依法罚款1.764万元。
由于该厂垃圾渗沥液无法有效处置,6月2日,株洲市环保局对株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6月2日21时,该厂正式停产整治。目前,株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置、渗漏原因调查、污染农赔正在积极推进。
“株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沥液对鱼塘、地下水井造成了污染。同时,这家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沥液流入霞湾港,直排湘江,这对位于株洲下游的湘潭段水质也构成威胁。”彭正坚说,新《环保法》赋予了湘潭环保协会环境公益原告的主体资格,他们希望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促使该厂停止制造污染。为了丰富证据,这几天,他们又多次到达现场,拍摄现场调查与居民陈述的相关证据。
湘潭大学法学院老师蒋新认为,这次污染事件主要发生在株洲境内,但污水流入湘江对水质有影响,而且株洲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滞后,湘潭环保协会又具有环境公益诉讼的资格,可以走司法途径,申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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