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办环境污染案无缝衔接
更新时间:2015-08-07 08:00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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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两次向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发函,通报了广东练江、安徽池州两起环境污染事件的办理情况,并商请该局提供2014年以来两地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以及对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情况。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广东省环保厅调度练江污染问题涉及主要区县环保局对流域内违法企业的行政处罚和移送情况,向安徽省环保厅调度池州香隅化工园涉及的池州市环保部门对园区内违法企业的行政处罚和移送情况,向最高检提供了准确的行政处罚案件和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明细表。环保部环境监察局还加大了对广东、安徽有关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力度,要求他们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最高检已将环保部提供的情况交广东、安徽两地检察机关作为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线索来源。最高检要求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排查是否存在建议移送情形,并与当地环保部门加强和完善协作机制,统一执法尺度,积极探索建立快处重罚、高压震慑、全程监督和定期会商的案件查办模式,推动当地环境资源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实现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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