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污染项目列入"黑名单"看这些部门咋承诺
核心提示|背水一战,不能说说就算。昨日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大会召开,也把空气质量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竖到了全市党政系统头上。
管不好霾,不仅在财税优惠、评奖评优中一票否决,未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1年内不予提拔或重用,严重者党政负责人还将面临停职、免职处理。
会议发布《关于全民行动坚决遏制大气污染的意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两个意见稿,一些治霾举措被重申,留出城市风道、四环全天禁黄标车等新举措成为治霾收紧的“风向标”。
多项高霾项目列入新建“黑名单”
昨日千人大会,最主要目标是用今年下半年的努力换回“空气质量比2014年好转”的逆袭。在公布的《关于全民行动坚决遏制大气污染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除了重申以往的治霾措施外,也增加了不少新措施。
●企业减排在调整能源、产业结构方面,要明确主导产业和禁入行业,城市主导风向上禁止新建涉气重污染项目,现有涉气重污染项目要逐步搬迁或转产。钢铁、水泥、炼焦、电石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列入“黑名单”,全市禁止新建。
●车油升级今年省政府给郑州市下达的淘汰任务是5万辆,根据环境污染现状,郑州年内将把剩余的12.1万辆黄标车全部淘汰。同时,以限行促进淘汰进度,四环以内黄标车限行时段延长,从原来的早6时至晚12时改为全天24小时禁行,低速车、农用车等高污染车辆严禁进入城区。另外,郑州市将加快实现国五汽、柴油的全面供应。10月底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封尘继续 除工地扬尘的各项标准狠抓落实外,意见稿特别规定所有营运渣土车统一纳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管理;对全市所有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密闭改装,改装率达到100%。
●挥发气体治理在汽车制造与维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装备制造、电线电缆等重点行业推广使用先进涂装工艺技术,优化喷漆工艺与设备;深化涂装有机废气治理,溶剂型涂料涂装工序必须密闭作业,配备有机废气高效收集和回收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机制
实行四级督查督导组定期检查
郑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督导工作推进机制,也做了相应调整。在市级领导原来联系县(市)区的基础上,增加由市主要领导分包市内五区和四个开发区。
各区域环境治理工作如何,郑州将实行市、各县市区及开发区管委会、专项督查组、各业务督查督导等分级督查督导工作机制。
包干市领导每周要至少组织1次督查督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和乡(镇、办)除日常巡查外,每周组织不少于3次督查督导。政府各职能部门,比如环保局、城管局、建委,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订大气污染防治专案,每周组织不少于2次专项督查督导活动。
市专项督查组也将每天督查督导,每半月、月、季、半年、全年进行排名,并产生最差单位。该排名与市大气办其他专业督导组排名共同形成考核结果,进行公开通报。最差单位1次的进行诫勉谈话,被列为最差单位2次以上的,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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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些部门咋承诺
市城建局:对各类扬尘,责令责任主体限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敷衍了事或整改无效的,视情节给予责令停工、财政扣款、限制招投标,直至清出建筑市场等处罚。
市城管局:7月底前完成市区积存建筑垃圾清运任务。市环保局:8月25日前,不折不扣全面完成水泥、碳素、化肥、耐火材料、硫酸等重点行业提标治理。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2017年实现市区禁燃区100%全覆盖。
追责
曝光、通报并约谈仍不整改主要负责人将停职免职
相关办法规定,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都在追责范围内。
第一次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约谈责任单位领导,并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经约谈、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后仍未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的,对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包领导给予停职、免职处理或责令辞职。
大气污染防治出问题将实行一票否决
意见稿规定,各级党委把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等作为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各开发区、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委局被认定为未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自责任认定之日起1年内不予提拔。
大气污染防治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严重污染危害和极坏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在信用评价、资质认定、财税优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优秀党员等认定、参选和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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