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地方干预造假上收环境监测事权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到环保部,这是官方文件中首次提出环境领域的事权上收,专家认为其最大作用在于解决地方干预。此外,方案还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这也意味着,现行各地的参差不齐的监测标准将得到统一。
首次提出环保事权上收
《方案》明确提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主要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与预报预警等职能,环保部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相应上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南都记者了解到,这是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第一次正式出现事权上收中央事宜。
监测是环保的基础,但现实中,各级政府、企业、社会的环境监测事权划分不够清晰,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监测数据受行政干预的现象。在数月前环保部的通报中,测量探头被部分拔出、接导线篡改监测数据、干扰监测设备等伪造监测数据的手段在地方层出不穷。
具体来讲,此次上收的是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中的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此举正是避免了地方政府受考核评比等行政干扰对监测数据进行造假,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全局性。”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郝吉明表示。
环保部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环保部近日已经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目前,环保部正在研究制定并争取下半年出台《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方案》,将明确未来三年内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三步走”的具体操作方案,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同时,环境保护部在资金保障方面出安排,25亿元中央集中排污费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之一就是保障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监测全覆盖 建立大数据
监测和监管素来是生态环保的重要支撑和手段。针对当前存在监测与监管的问题,环保部昨日指出,二者结合并不紧密,且追究各级政府和企业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时支撑亦不足。
郝吉明指出,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存在部门间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布局不统一,技术规范、评价方法不统一,数据缺乏可比性,此外,国务院有关部门之间、地方之间以及地方与中央之间监测数据集成联网与共享不足,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渠道不统一等问题,影响政府权威性和公信力。
昨日印发的《方案》提出,要充分利用生态环境监测结果考核问责政府环保责任落实情况,到20 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要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统一环境监测标准,建设大数据平台,统一发布环境监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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