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环巢湖治理四期可研报告已完成
环湖河流总体水质状况有所好转,Ⅱ~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5.3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5.3个百分点……短短几句话却凝聚着合肥在“十二五”期间对于水环境治理的努力。“十二五”期间,合肥市积极规划建设环巢湖生态示范区,数百亿投入,按照“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的治水方略,强力实施环巢湖道路桥梁、防洪、航道、河道整治、生态修复、生态农业、入湖截污、旅游开发“八大工程”。
年内环巢湖4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环巢湖乡镇产生的污水不断增加,这些污水大多未经处理就流入环湖河流中,进而流入巢湖。
按照《合肥市环巢湖生态农业建设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二期工程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项目有42个,在肥西、肥东等6县(市)区9镇61个行政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含集中与分散)53套、雨污水管网60余公里。污水处理设施全部按优于一级A出水标准建设。年内,42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将全部投入运行。
不光是环巢湖流域,合肥市为减轻入河污染负荷,对新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都按照严于一级A的排放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其出水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浓度值不高于0.3、10、2.5、30毫克/升,达到国内污水处理厂最严标准。
新增17条支流纳入“河长制”考核
合肥市下大力气治理环境,如果水环境保护不达标,将“一票否决”;如果出现重大污染事件,必须有人对此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今年,合肥新增17条支流将纳入“河长制”考核。合肥再次修订“河长制”考核办法,其中考核不合格的,将暂停该区域一年新增涉水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取消相关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合肥市环保局副局长张邦国表示,2014年,合肥市也新增加了24条支流、汊河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与此同时,普遍建立三级“河长制”,落实乡镇、村居职责,把小河道、支次沟渠纳入“河长制”管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纵向建立三级河长体系,横向把环保、水务、建设、城管等十余个部门纳入其中。
“河长制”源于2013年,合肥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河长制”明确规定了各县(市)区、开发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18条主要河流(饮用水源地)的“河长”,其主要职责是加强河道综合治理、促进断面水质改善和推进规划项目实施等。经过努力,“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并获得2013年合肥市政府工作创新奖。
环巢湖治理四期将做“小流域治理”文章
根据省环保厅发布的2014年《安徽省环境状况公报》,巢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环湖河流总体水质有所好转,巢湖湖体优质水体面积比以前有所增加,污染水体断面则相应减少。
这一切得益于合肥在治理巢湖上持续不懈的努力。
合肥市环湖办又传来巢湖治理新动向:巢湖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与国开行合作四期工程贷款已成功获批,四期工程将围绕小流域治理开展初步设计。
据了解,以防洪和治河为主的一期工程已基本完成,年底前将完成决算审计和绩效评估。按照要求,二期工程将在年底前完成实际需要投资的80%;三期工程将完成初步设计并开工,前期工作准备较早的西河上段疏浚工程等项目已经开工。
围绕巢湖整体联动谋划的四期工程,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工程贷款也已获批。同时,按照小流域治理的思路,合肥市还将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筹建150亿元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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