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环境短板 共享青山绿水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要持之以恒,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污染治理成为全国两会的热点问题,众多代表委员对大气雾霾和水安全等生态环境问题建言献策。毋庸置疑,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突出问题,已成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亟待突破的瓶颈问题。
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之一,其原因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环境治理取得的成效与群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环境问题、食品安全和医疗教育等问题,成为民众关注的重要问题。近年来,雾霾等污染问题成为民心之痛。随着人们生活质量提升、教育程度提高及中等收入人群扩大,其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政府环境治理的期盼越来越大,而环境质量改善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
二是长期历史欠账导致短期有效扭转的困难较大。长期以来的粗放式经济增长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问题日益严重,地方政府GDP至上的政绩观造成不惜以绿水青山换取金山银山。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环境污染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污染排放总量仍处于较高水平。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补齐环境短板,改善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天蓝、地绿和水清,且要留住青山绿水,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并共同努力。解决环境问题,不能操之过急,期望过快,但更不能听之任之,懒政不作为。既要理性认识,又要有战略定力。西方国家环境质量改善经历了一个漫长过程,就目前我国环境形势而言,也需要循序渐进。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多环境问题从根本上都可归于粗放型的增长方式,调结构、转方式和促升级是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主要途径。地方政府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思维贯彻到各项政策与制度中,而不能局限于形式上的理解。企业要充分发挥科技对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让创新成为企业发展的持久推动力。要推动环保政策与经济政策深度融合,推动我国环境治理释放红利。
改革环境治理制度。“十三五”时期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要从改革环境治理制度入手。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坚持依法保护环境,用好、用足新的《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执法权、监管权,让法律成为环保工作的利齿。理顺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环境监管方式,形成企业负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监管、地方人大监督和上级部门监察相结合的环境监管监察新模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呵护和留住来之不易的绿水青山,尤其应加强对西部的生态补偿。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推进全过程监管。
促进全民参与治理。环境治理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能否留住绿水、青山、蓝天,全民参与是关键。要合理处理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当前要考量雾霾治理三者成本分担问题。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表达权,推进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参与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与评价。加强环境教育工作,提升公众环境意识,引导公众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转变。
“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环境保护既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既是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窗口期、转折期,也是攻坚期。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需坚持绿色发展,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让公众共享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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