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公示28家企业环境信用等级
湖北省十堰市近日首次对2015年28家国控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其中评定绿牌企业22家、黄牌企业4家、红牌企业两家。
据了解,此次参加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包括国控企业、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县市区认为有必要且经市环保局审核认可的企业、自愿参加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等。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为污染防治类、环境管理类、生态保护类、社会影响类共四类24项,评价分值以100分为基准。
其中企业参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受到国家、省、市级环保部门表彰的,可获加分。企业因环境违法构成犯罪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裂隙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实行“一票否决”。
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办法,考核分值达90分以上者为“环保诚信企业”,即绿牌企业;考核分值为80~89分者为“环保良好企业”,即蓝牌企业。对评价结果为“环保诚信企业”和“环保良好企业”的,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激励性措施,支持企业更好发展。
考核分值为65~79分者为“环保警示企业”,即黄牌企业;考核分值为65分以下的为“环保不良企业”,即红牌企业。对评价结果为“环保警示企业”的,采取约束性措施,严格管理。对评价结果为“环保不良企业”的,采取暂停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加大执法监察频次、不予新增贷款等惩戒性措施,督促企业加强整改。待公示期满,十堰环保部门将及时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通报同级发改、经信等有关部门,相关部门及时向环保部门反馈评价结果的运用情况。
同时,十堰市也在有序推进市级重点监管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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