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退耕还林还湿3.85万亩 年净化污水能力达9.7亿立方米
盛夏时节,走进湖南衡东县新塘镇退耕还林还湿项目区,迷人的湿地风光扑面而来:荷塘碧叶连天,水岸垂柳依依;洣水与湘江交汇处,白鹭、须浮鸥等夏季候鸟在水中嬉戏。据了解,这片800多亩的湿地,一年污水净化达2000万立方米左右。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2016年起,湖南在湘江流域启动退耕还林还湿试点,构筑生态屏障。2018年这项试点推广到湘、资、沅、澧“四水”流域。据省林业局数据,试点以来,全省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还湿面积3.85万亩,建成57个项目区。
推进退耕还林还湿,各项目县(市区)在“四水”干流或主要支流沿岸,选取一块面积300亩以上的合适区域,通过营造人工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开展湿地环境恢复,提高水源涵养和污水净化能力,减少排污总量,改善湘、资、沅、澧“四水”水质。省市县三级采取专项资金拨付、融资平台筹措、项目资金整合、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保障资金投入。
打造生态屏障,科研团队通过合理设计,使污水自然流经生态隔离带;筛选水生植物,既吸收氮、磷减少面源污染,又保护湿地生物、景观多样性;适时栽植,保证成活率。省林科院专家介绍,这些措施“少动土、好维护、易管理”,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
经专家调查评估,57个项目区植物种类平均增加20种,动物种类平均增加5种;共截流净化面源污染总面积约154万亩,年净化污水能力达9.7亿立方米,发挥生态屏障功能,保护湘、资、沅、澧“四水”碧水长流、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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