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三水统筹,深入打好流域碧水保卫战
【谷腾环保网讯】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海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断面水质Ⅰ—Ⅲ类断面比例达到68.4%,白洋淀淀区整体水质达到Ⅲ类,创历史最好水平。从海河流域层面来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核心在于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充分利用水的流域特性和流域机构统筹协调的特点,着力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水环境治理为主向三水统筹转变,重点需要打好以下四大战役。
打好水环境改善持久战,厚植绿色底色
持续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是“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面对点源污染防治进入瓶颈期、面源污染逐步占据重要比例的新形势,海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战的重点是巩固点源污染防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同时推进面源治理向纵深发展,开辟农村面源治理新战场,扩大面源治理覆盖面,有效削减污染物。
保持点源监管力度。以点源相关台账为基础,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与现场抽查抽测相结合,有效监管入河污染源。完善并应用污染源—入河排污口—国控断面空间的拓扑关系,助力水环境问题溯源督办。持续开展重点区域、涉水重点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抽查,强化工业园区监管,规范重点区域、涉水重点企业环境管理。
深入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持久战。持续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动建立黑臭水体长效机制,加强监管,防止返黑返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开展已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的成效评估,以成效促监管。推进各省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基本实现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推动面源治理纵深开展。根据海河流域面源污染已成为主导的特点,针对农业农村面源,以断面为单元,持续开展污染溯源,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强化汇水范围内农业面源减排和治理的督导和帮扶。强化汛期污染
强度分析,对汛期水质波动较大断面,以督促改,推动污染治理进一步深入。通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定期调度,对进出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进行专项督导调查,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完善雨污管网建设和改造。
打好水资源保障阵地战,夯实碧水基础
海河流域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8%,水资源禀赋不足、保障任务艰巨。水资源保障阵地战的重点在于推动完善水资源的系统管理,把生态用水保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再生水循环利用、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
确保饮水安全。巩固“十三五”饮用水水源保护成果,保持监管力度不放松,推动建立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巩固县级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果,对现存问题实行销号制,对久拖不决问题进行技术帮扶、专项督导。督促乡镇级水源地完成“划、立、治”工作。强化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环评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南水北调重大输水工程水质安全。
推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加强永定河、滦河、白洋淀等重点河段、重点湖库监管,通过共享平台、现场调研等途径了解重点河段流量、重点湖库水位情况、沿河各省市取用水量、南水北调中线东线调水工程实施进度等,适时推动永定河、滦河中期远期生态流量目标实现。
推动再生水安全循环利用。推动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将达标排放的尾水经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生态措施进一步处理后,统筹用于生产、生态和生活,实现天然水源置换。
打好生态修护接触战,恢复生态活力
“十四五”时期,“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目标既衔接了“十三五”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并重的要求,也锚定了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对于水生态环境的最终要求。通过重点河湖生态修复、美丽河湖建设等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水生态评价技术体系,推动流域生态活力有效恢复。
严守生态红线。将已经落实“三线一单”的环境管控单元与流域空间叠加,在入河排污口审批、环评事中事后监管等事项中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利用好流域生态监测数据基础,持续开展重点湖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的监测,加大评估与监管、生态破坏问题督办力度。
开展生态健康评价。开展海河流域河湖生态健康评估,探索建立适合流域区域生态健康评价技术指南等技术体系。对于生态健康程度不升反降的重点河段、湖库进行技术帮扶,坚决遏制生态恶化趋势。
推动美丽河湖建设。总结地方省市美丽河湖建设工作方案、技术指南等技术指标体系,结合海河流域实际,探索建立流域美丽河湖评价指标体系。挖掘流域美丽河湖建设优秀案例,指导地方开展美丽河湖建设。
打好协同治理系统战,完善治理机制
水生态环境管理涉及的要素多、部门多、领域多,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必然是多部门合作、水气土共治、上下游左右岸协同、陆地海洋统筹的结果。流域层面必须合作打好协同治理系统战,重点在于统筹要素、区域、流域、部门、陆海,建立和推动监测会商、应急执法、监管监察协同机制。
建立区域、部门协作机制。拓展联防联控机制覆盖范围和协同内涵,从跨界断面拓展到跨界河段、重要湖泊、重点流域,实现监测数据共享、监管督察衔接、应急执法联动等全面协同。以用促建推动共享信息平台建设,在环境保护实践中不断拓展各部门信息共享范围,形成环境保护相关职能协作的模式。充分用好《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会商和问题调查交办督导工作机制(暂行)》,通过流域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会商,强化断面突出问题交办与督导。
推动水、土协同共治。推动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评价纳入水生态环境形势会商。重点关注已经接近或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区域,指导地方对超标区域进行污染溯源,督促开展污染风险管控。
推进陆海统筹治理。配合推动陆、海域法律、标准衔接、湾长与河(湖)长衔接,推动建立入海河流上下游地区、沿海不同地区沟通协作渠道。牢固树立以海定陆思维,科学确定、统筹流域保障入海水量,以入海河流上下游治理为抓手,推动入海污染减排,尤其是总氮减排。强化陆上执法和海上监测联调联动,跟踪督促地方入海及入海河流排污口的查测溯治。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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